重點摘要
- 三種保護令適用不同情境:緊急(有立即危險)、暫時(等通常保護令的過渡期)、通常(長期穩定保護)
- 緊急保護令只能由警察、檢察官或主管機關聲請,被害人不能自己聲請
- 通常保護令需要開庭審理,效期最長 2 年;暫時和緊急保護令不用開庭,但效期較短
如果你正在考慮聲請保護令,建議先看保護令怎麼申請?暫時、通常、緊急差很多,搞錯類型等更久了解全貌。這篇專門幫你搞懂家暴保護令中三種類型的差異。
三種保護令完整比較表
| 比較項目 | 緊急保護令 | 暫時保護令 | 通常保護令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什麼情況用 | 半夜被打、有生命危險等急迫狀況 | 已聲請通常保護令,等開庭期間需要保護 | 需要長期、穩定的保護 |
| 誰能聲請 | 只有警察、檢察官、主管機關 | 被害人本人、法定代理人、三親等親屬、檢察官、警察、主管機關 | 同暫時保護令 |
| 聲請方式 | 可以口頭、傳真、電子設備 | 書面聲請 | 書面聲請 |
| 要不要開庭 | 不用 | 不用 | 要,雙方到庭陳述意見 |
| 核發速度 | 法院受理後 4 小時內 | 法院審酌後盡速核發 | 通常數週到數月 |
| 有效期間 | 到通常保護令核發或聲請撤回 | 到通常保護令核發或聲請撤回 | 最長 2 年,可延長 |
| 能延長嗎 | 不能,但可轉為通常保護令 | 不能,但可轉為通常保護令 | 可以,每次延長最長 2 年 |
| 可命令的項目 | 第 14 條第 1-7、12-16 款 | 第 14 條第 1-7、12-16 款 | 第 14 條全部 16 款 |
| 對方能抗告嗎 | 可以,但抗告期間保護令仍有效 | 可以,但抗告期間保護令仍有效 | 可以,但抗告期間保護令仍有效 |
「可命令的項目」差在哪?
緊急和暫時保護令不能命令的項目包括:
- 支付租金或扶養費(第 8 款)
- 賠償醫療、諮商等費用(第 9 款)
- 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(第 10 款)
- 律師費由對方負擔(第 11 款)
這些比較「長期性」的命令,只有通常保護令才能核發。所以如果你需要對方付扶養費或負擔律師費,一定要聲請通常保護令。
選錯類型會怎樣?
選錯類型不會讓你的聲請「作廢」,但可能讓保護出現空窗。
常見錯誤:
- 只聲請通常保護令,沒有同時聲請暫時保護令——通常保護令要等開庭,可能要等好幾週。這段期間如果對方繼續騷擾,你沒有保護令可以用。正確做法是兩個一起聲請
- 自己跑去法院想聲請緊急保護令——緊急保護令只能由警察、檢察官或主管機關聲請。如果你有急迫危險,應該先打 110 報警,請警察幫你聲請
真實判決:保護令的效力不是開玩笑
踢門傷人,保護令在手照樣再犯
一名男子在緊急保護令核發後,仍然踢破家門、造成配偶受傷,還口頭威脅。因為他之前就有違反保護令的紀錄,法院判處拘役 90 日。
這個案子說明:不管是哪種保護令,效力都是一樣的。違反就是犯罪,前科只會讓刑度更重。
哥哥到妹妹家,違反緊急保護令
一名兄長在緊急保護令核發後,仍跑到妹妹住處,被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 15 日。
保護令不只適用於配偶之間——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也在保護範圍內。
多次抓傷前妻,被重判拘役 115 日
一名男子多次違反通常保護令,抓傷前妻並在住處附近出沒。法院認為他「藐視國家公權力」,判處拘役 115 日。他辯稱是行使探視權,但法院不買帳。
常見問題
Q1:可以同時聲請暫時保護令和通常保護令嗎?
可以,而且建議這樣做。先拿暫時保護令保護自己,等通常保護令開庭審理後再轉為長期保護。
Q2:緊急保護令核發後,還需要再聲請通常保護令嗎?
建議要。緊急保護令會在通常保護令核發或聲請撤回時失效,而且效力範圍比通常保護令窄。
Q3:對方違反暫時保護令,跟違反通常保護令的刑責一樣嗎?
一樣。不管違反的是哪種保護令,都依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61 條處罰,刑度相同。
統計數據來自法速通判決資料庫。
本文引用判決
1
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114 年度原簡字第 68 號(法速通判決資料庫)
2
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4 年度簡字第 952 號(法速通判決資料庫)
3
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易字第 411 號(法速通判決資料庫)
保護令種類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保護令差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