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- 違反保護令是刑事犯罪,依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61 條,最重 3 年以下有期徒刑
- 不只動手打人算違反——傳訊息、打電話、靠近住所、沒去上課通通算
- 26 件判決中超過九成定罪,多數判拘役可易科罰金,但累犯最重被判到 32 個月
被家暴聲請了保護令,對方還是不收手?或者你是被聲請保護令的一方,不確定什麼行為會踩線?先看保護令完整指南了解保護令全貌。違反保護令屬於家暴相關刑事案件,這篇專門講法律後果。
哪些行為算「違反保護令」?
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 61 條,違反以下保護令內容就構成犯罪:
| 類型 | 具體行為 | 很多人不知道也算的 |
|---|---|---|
| 再次施暴 | 打人、推人、摔東西、潑水 | 即使沒造成傷害也算 |
| 騷擾接觸 | 打電話、傳訊息、寄信、跟蹤 | 傳 LINE「我想你」也算 |
| 靠近禁區 | 出現在對方住家、學校、工作地附近 | 「路過」也可能被認定 |
| 拒不搬離 | 保護令要求搬出卻繼續住 | 即使房子是自己的名字 |
| 沒完成課程 | 不去上認知教育、戒酒課程 | 缺課幾堂就可能被告 |
| 散布私密影像 | 散布、公開對方的私密照片或影片 | 2023 年新增的項目 |
法院怎麼判?真實數據
法速通整理了 26 件違反保護令罪判決:
- 定罪率:26 件中 24 件有罪,100 個被告中大約 92 個會被定罪
- 緩刑率:0 件——法院對違反保護令很少給緩刑
- 最輕:拘役 10 日(可以用每天 1,000 元折算罰金,約 1 萬元)
- 最重:有期徒刑 32 個月(約 2 年 8 個月,不能易科罰金)
- 多數案件:判拘役 30-70 日,可以易科罰金(約 3-7 萬元)
白話說:初犯通常判拘役、可以繳錢了事,但如果是累犯或行為嚴重,判好幾年的案例也有。
真實判決故事
傳 LINE、打電話給前女友,拘役 45 日
保護令核發後,一名男子還是忍不住透過 LINE 傳訊息、打電話給前女友。他承認自己做了,法院判處拘役 45 日,以每天 1,000 元折算可繳 45,000 元。
重點:就算只是傳個訊息問「你好嗎」,只要保護令禁止聯繫,傳了就是犯罪。
打母親耳光,拘役 40 日
一名男子在保護令期間打了母親一記耳光並大聲斥責,被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拘役 40 日。
保護令不只保護配偶——如果保護令的被保護對象包括其他家庭成員(如父母、子女),對他們施暴也一樣觸法。
累犯不收手,判 32 個月
一名男子多次違反保護令、持續騷擾被害人,加上有前科紀錄,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32 個月。這已經超過 2 年半,不能易科罰金,必須入監服刑。
這是目前看到最重的判決之一。法院的訊息很清楚:一再違反保護令,刑度只會越來越重。
被害人發現對方違反保護令,該怎麼做?
- 立刻報警——違反保護令是公訴罪,警察可以直接逮捕
- 保留證據——截圖對話紀錄、保存通話記錄、拍下對方出現的照片
- 通知社工或律師——如果你有社工或法扶律師協助,第一時間聯繫
- 不要私下溝通——不要回覆對方的訊息,避免被解讀為「你同意聯繫」
常見問題
Q1:違反保護令是告訴乃論嗎?
不是。違反保護令是公訴罪(非告訴乃論),就算被害人不想追究,檢察官仍然可以起訴。不過實務上,被害人的態度會影響法院的量刑。
Q2:對方違反保護令但我沒受傷,還是可以報警嗎?
可以。違反保護令罪不以「造成傷害」為要件。只要對方做了保護令禁止的行為(傳訊息、靠近住所等),就構成犯罪。
Q3:我不小心走到對方住家附近,會被告嗎?
法院會看你的行為是否「故意」。如果是工作動線必經、或確實不知道對方搬到該處,可以主張非故意。但如果沒有合理理由出現在禁區附近,法院通常不會採信「偶然經過」的說法。
統計數據來自法速通判決資料庫。
本文引用判決
1
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4 年度易字第 607 號(法速通判決資料庫)
2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簡字第 5643 號(法速通判決資料庫)
3
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簡字第 5511 號(法速通判決資料庫)
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違反保護令違反保護令刑責違反保護令罰則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