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- 不管是 LINE 私訊、臉書留言還是 IG 訊息,只要內容涉及加害生命、身體等威脅,都可能成立恐嚇罪
- LINE 傳「信不信去撞你家」→ 判拘役 30 日;臉書公開發文「見到一次打一次」→ 判拘役 40 日
- 網路恐嚇比當面恐嚇更容易被舉證——訊息截圖就是鐵證
- 法院判斷的關鍵不是「你在哪個平台說的」,而是那句話夠不夠具體、對方會不會害怕
跟人吵架氣頭上,在 LINE 傳了「信不信我去找你」,或在臉書留言寫了「小心一點」——冷靜下來才開始擔心:這樣算恐嚇嗎?會不會被告?
結論先說:在網路上說的話,跟當面說的法律效力完全一樣。 而且訊息會留下紀錄,反而更容易被蒐證。本文用 3 個真實判決,告訴你哪些話法院判有罪、不同平台有什麼差異。
想了解恐嚇罪的完整構成要件和刑責,請看恐嚇罪完整解析。
哪些話會被判有罪?3 個真實判決
法院怎麼判斷一句話算不算恐嚇?不是看你用哪個 App 傳的,而是看內容有沒有涉及「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」的威脅。以下 3 個判決,剛好涵蓋不同平台和情境。
LINE 私訊:「信不信去撞你家」— 拘役 30 日
被告黃建榮跟朋友有借款糾紛,在 LINE 上傳了「你欠弄是不是?」、「信不信去撞你家?」等訊息。對方收到後感到害怕,截圖報案。
法院認定這些訊息「足以危害被害人安全」,雖然被告後來認罪、也跟對方和解了,仍然判處拘役 30 日(可以用每天 1,000 元折算罰金)。
為什麼成立? 「撞你家」是具體的加害身體、財產威脅,而且是直接傳給對方,對方確實感到恐懼。
臉書語音訊息:威脅要打人 — 拘役 40 日
被告林廷翰跟被害人之前有糾紛,透過臉書傳送語音訊息,內容是威脅要毆打對方。被告在偵查和法院審理時都坦承犯行。
法院依刑法第 305 條判處拘役 40 日,可易科罰金。
為什麼成立? 語音訊息跟文字訊息一樣有效,而且語音裡的語氣、情緒更容易讓人感到恐懼。法院認為恐嚇言詞「足以使人心生畏懼」。
臉書公開發文:「見到一次打一次」— 拘役 40 日 + 緩刑
被告邱俊智因為跟被害人的兒子有債務糾紛,直接在 Facebook 上公開發文,寫了「見到一次打一次,打到他爬不起來」。
法院判處拘役 40 日,但因為被告認罪態度良好,宣告緩刑 2 年(也就是 2 年內不再犯就不用執行)。
為什麼成立? 公開發文更嚴重——不只被害人自己看到,所有人都能看到。「打到爬不起來」是具體的身體加害威脅。
LINE 私訊、公開留言、匿名帳號:平台差異一次看
很多人問:「我用匿名帳號發的,也會被告嗎?」看下面這張表:
| 平台類型 | 蒐證難度 | 追訴風險 | 法院怎麼看 |
|---|---|---|---|
| LINE / Messenger 私訊 | 低(截圖即可) | 高 | 直接傳給對方,對方感到害怕的因果關係最明確 |
| 臉書、IG 公開留言 | 低(截圖+連結) | 高 | 公開範圍更大,可能同時觸犯恐嚇公眾罪(刑法 151 條),刑責更重 |
| 臉書語音 / 視訊訊息 | 低(錄音錄影保存) | 高 | 語氣和情緒更具威嚇性,法院認定恐嚇的機率更高 |
| 匿名帳號(Dcard、PTT) | 較高(需調 IP) | 中 | 可透過平台調閱 IP 追查身分,但流程較久;內容若具體仍會成立 |
重點是:平台不影響法律判斷,影響的只是蒐證和追查的難度。 就算用匿名帳號,只要對方報案、警方向平台調 IP,一樣查得到你。
什麼情況下「不會」成立恐嚇?
不是所有兇狠的話都算恐嚇。法院實務上,以下幾種情況比較不容易成立:
- 太抽象的話:像「你給我小心一點」、「你等著瞧」——沒有具體說要怎麼傷害,法院可能認為不夠具體
- 雙方互嗆的情境:兩邊吵架互罵,彼此都在嗆聲,法院可能認為雙方都沒有真的害怕
- 明顯的玩笑或誇飾:但這非常看個案,你覺得是玩笑,對方可能不這麼想
不過請注意:不成立恐嚇罪不代表完全沒事。 網路上的攻擊性言論,就算不構成恐嚇,也可能觸犯公然侮辱或誹謗罪。
刑法第 305 條:以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之事恐嚇他人,致生危害於安全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
常見問題
在 LINE 群組裡說的話算恐嚇嗎?
看情況。如果你在群組裡指名道姓威脅某個人(例如「XXX 你給我等著,我一定找人修理你」),那個人截圖就能告你。群組人數越多,法院越可能認定你的威脅是認真的,因為你是「公開」說的。
對方沒有回覆,恐嚇還成立嗎?
成立。恐嚇罪的要件是「致生危害於安全」,也就是對方因此感到害怕。對方不回覆不代表不害怕——很多人收到恐嚇訊息反而嚇到不敢回。只要對方事後報案時表示有感到恐懼,法院就會認定。
我已經刪掉訊息了,對方還能告嗎?
可以。只要對方在你刪除之前截過圖,或是 LINE 的對話紀錄還在對方手機裡,就有證據。就算你雙方都刪除了,警方也可以向通訊平台調取紀錄。刪訊息不但不能滅證,反而可能讓法官覺得你有「畏罪心虛」的嫌疑。
本文最後更新:2026-03-24。統計數據來自法速通判決資料庫。本文為法律知識分享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如有具體法律問題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