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- 偽造文書涉及的「錢」有三種:刑事罰金(國家罰你的)、易科罰金(用錢換不坐牢)、民事賠償(賠給被害人的)——很多人搞混
- 刑事罰金最高只有 1.5 萬元(§214、§215),但民事賠償沒有上限,看被害人損失多少
- 真實判決:變造公文書騙保證金,賠了 80 萬元才拿到緩刑;偽造借據騙 29 萬,和解後不還錢照樣被沒收
- 和解賠償是爭取緩刑的關鍵——賠了通常有機會免關,不賠就等著被追繳犯罪所得
- 想先了解偽造文書罪的完整刑責,請看:偽造文書罪完整解析
三種「要付的錢」一次搞懂
被告偽造文書,可能要付的錢不只一種。很多人把「罰金」和「賠償」混為一談,其實它們完全不同:
| 比較項目 | 刑事罰金 | 易科罰金 | 民事賠償 |
|---|---|---|---|
| 付給誰 | 國庫(政府) | 國庫(政府) | 被害人 |
| 什麼時候付 | 法官直接判的刑罰 | 判徒刑後用錢「換」不坐牢 | 被害人另外提告或和解 |
| 金額範圍 | §212:最高 9,000 元 §214/§215:最高 1.5 萬元 | 判幾個月 × 每天 1,000~3,000 元 | 沒有上限,看實際損失 |
| 偽造私文書(§210)適用嗎 | 不適用(§210 無罰金刑) | 判 6 月以下才可以 | 適用 |
| 性質 | 刑罰(懲罰你) | 替代方案(用錢換自由) | 補償(還被害人公道) |
白話說:刑事罰金是國家懲罰你、金額有天花板;民事賠償是還被害人錢、金額看你造成多少損害。兩者可以同時發生——你可能既被罰金,又要賠錢給被害人。
易科罰金怎麼算?
如果你被判 6 個月以下有期徒刑,而且犯的罪最重本刑在 5 年以下,就可以用每天 1,000~3,000 元「買」不用坐牢。偽造私文書(§210)最重 5 年、特種文書(§212)最重 1 年,都符合資格。
舉例:被判 3 個月 = 90 天,以每天 1,000 元計算,就是 9 萬元可以不用進去關。想了解更多易科罰金細節,請看偽造文書初犯量刑。
從判決看真實賠償金額
變造法院收據騙保證金:賠 80 萬換緩刑
一名男子偽造了法院的臨時收據,竄改日期和金額等資訊,拿去騙被害人的保證金。被害人後來向法院查詢才發現被騙。
被告被以行使變造公文書罪起訴,因為坦承犯行、而且已經賠償被害人 80 萬元並獲得原諒,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 年、緩刑 2 年,另外要繳 15 萬元給公庫。
這個案例的重點:賠 80 萬 + 公庫 15 萬 = 總共要出 95 萬元。但因此拿到緩刑不用坐牢,對被告來說比坐 1 年牢划算。
偽造借據騙 29 萬:和解了卻沒還錢,照樣被追
另一個人謊稱可以幫被害人處理債務,偽造了借據和保證書,騙走 29 萬元。審理時他坦承犯行,也跟被害人達成和解——但問題來了,和解後根本沒照約定還錢。
結果法院判有期徒刑 2 個月(可易科罰金,每天 1,000 元 = 6 萬元),同時 29 萬元犯罪所得照樣被沒收追繳。
教訓:和解不是簽完就沒事。答應賠錢卻不付,法院會直接沒收你的財產來追繳。而且因為沒有實際履行,也拿不到緩刑。
和解金額怎麼抓?
偽造文書的和解金額沒有法定公式,但從判決可以歸納出幾個原則:
原則一:以被害人實際損失為基準。 你害別人損失多少,至少就要賠多少。嘉義案被害人被騙保證金,被告就賠了 80 萬。臺北案騙走 29 萬,和解金自然也是 29 萬。
原則二:有賠就有機會,沒賠很難過關。 偽造文書不是告訴乃論(想了解更多請看偽造文書是公訴罪嗎?),就算被害人原諒你,檢察官還是會起訴。但法官量刑時非常看重你有沒有賠償——有賠的緩刑機率遠高於沒賠的。
原則三:就算沒財產損失,也可能要賠精神慰撫金。 依民法第 195 條,如果偽造文書侵害了別人的名譽或信用(比如冒用你的名字簽合約、偽刻你的印章),被害人可以另外請求精神賠償。金額通常由法院依個案認定,一般在數萬到數十萬元之間。
以下是不同類型的和解金額參考:
| 偽造類型 | 常見情境 | 和解金額參考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---|
| 偽造私文書(§210) | 偽簽合約、冒名借據 | 依實際詐取金額 | 騙多少賠多少,另加精神慰撫金 |
| 偽造特種文書(§212) | 偽造學歷、偽造證照 | 數萬元(公庫支付) | 通常無直接財損,以公庫金+道歉為主 |
|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(§214) | 假結婚、不實申報 | 視損害程度而定 | 若無具體被害人,多以公庫支付代替和解 |
| 變造公文書 | 竄改法院文件 | 數十萬元以上 | 涉及金額大,賠償通常也高 |
常見問題
偽造文書的刑事罰金最高多少?
要看你觸犯哪一條。偽造私文書(§210)沒有罰金刑,法官不能直接判罰金,只能判有期徒刑。偽造特種文書(§212)最高罰金 9,000 元、使公務員登載不實(§214)和業務登載不實(§215)最高罰金 15,000 元。相較之下,民事賠償金額往往是刑事罰金的數十倍甚至上百倍。
偽造文書的民事賠償可以求償多少?
沒有上限。依民法第 184 條,被害人可以請求實際財產損失的全額賠償;依民法第 195 條,如果名譽或信用受損,還可以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。以實務來看,偽造文書的民事賠償金從幾萬元到上百萬元都有,取決於被害人的實際損失和法院認定。
被告沒錢賠怎麼辦?
三個方向:第一,談分期付款——法院接受被告分期賠償,像桃園案的被告偽刻印章偽造借據聲請支付命令,最後判有期徒刑 2 月、緩刑 2 年,並繳 2 萬元公庫支付(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13 年度桃簡字第 1306 號刑事判決)。第二,先賠一部分表誠意——即使無法全額,部分賠償加上認罪態度,法官會列入考量。第三,千萬別答應和解卻不履行——臺北案就是前車之鑑,和解後沒還錢,犯罪所得照樣被沒收追繳。
想了解偽造文書罪的完整分析,請看偽造文書罪完整解析。想知道初犯會不會坐牢、能不能拿緩刑,請看偽造文書初犯量刑。
統計數據來自法速通判決資料庫。本文內容為法律知識分享,不構成個案法律建議。實際賠償金額因個案情況而異,如有具體法律問題,建議諮詢專業律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