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摘要
- 父母、配偶過世:8 天;祖父母、子女、公婆/岳父母過世:6 天;曾祖父母、兄弟姊妹:3 天
- 喪假期間薪水照給,公司不能扣薪、也不能扣全勤獎金
- 配偶方的親屬也有假——公婆或岳父母過世有 6 天,很多人不知道
- 百日內請完,可以分次請,不一定要連續
遇到家人過世,心情已經很難受了,還要擔心假能請幾天、薪水會不會被扣。先說結論:喪假天數看你跟過世親屬的關係,3 天到 8 天不等,薪水全額照給。而且不只是自己這邊的家人,配偶那邊的親屬過世也有假可以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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喪假天數:一張表看完所有親屬
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,喪假天數是依「你跟過世親屬的關係」來決定的。下面這張表把自己方和配偶方的親屬都列出來,方便你直接對照。
| 喪假天數 | 你自己這邊的親屬 | 配偶那邊的親屬 |
|---|---|---|
| 8 天 | 父母、養父母、繼父母、配偶 | —(配偶列在左邊) |
| 6 天 | 祖父母、子女 | 配偶的父母(公婆/岳父母)、配偶的養父母、配偶的繼父母 |
| 3 天 | 曾祖父母、兄弟姊妹 | 配偶的祖父母 |
幾個常見的情境直接對號入座:
- 爸媽過世:8 天
- 公公婆婆(或岳父岳母)過世:6 天
- 阿公阿嬤過世:6 天
- 配偶的阿公阿嬤過世:3 天
- 兄弟姊妹過世:3 天
這邊要特別提醒:配偶方的親屬也有假,這是很多人會忽略的。老婆的爸爸過世,老公有 6 天喪假;老公的阿嬤過世,老婆有 3 天喪假。公司如果說「那是你另一半的家人,不能請喪假」,那是違法的。
薪水照給,全勤也不能扣
勞工請假規則第 3 條白紙黑字寫著「工資照給」,意思是:
- 喪假期間薪水全額照付,不管是底薪還是固定津貼
- 不能扣全勤獎金——請喪假屬於法定假別,公司不能因為你請喪假就扣你的全勤
- 不能要求事後加班補回來——喪假不是調休,不用還
如果公司扣了你喪假期間的薪水或全勤獎金,你可以向當地勞工局申訴,公司會被裁罰。
請假期限、證明文件和實務重點
什麼時候要請完?
法規沒有明確寫「幾天內要請完」,但依勞動部的函釋和實務慣例,喪假通常在百日內請完。重點是:
- 可以分次請,不一定要連續請完。例如 8 天的喪假,先請 3 天處理後事,過兩週再請 2 天,後面再請 3 天,這樣是可以的
- 如果超過百日還沒請完,公司有權不再准假,所以建議早點安排
需要什麼證明文件?
通常公司會要求你提供以下其中一種:
- 訃聞(最常見)
- 死亡證明書影本
- 除戶戶籍謄本
有些公司只要口頭通知就先准假,事後補文件。但建議還是盡早準備好,避免後續爭議。如果是配偶方的親屬過世,可能還需要戶籍資料來證明關係。
常見問題
Q1:試用期可以請喪假嗎?
可以。喪假是勞工請假規則規定的法定假別,不管你到職多久、有沒有過試用期,只要是正式的勞雇關係就適用。公司不能以「你還在試用期」為理由拒絕喪假。
Q2:喪假跟例假日重疊怎麼辦?
喪假的天數是「工作日」計算,不含例假日和休息日。例如你請 8 天喪假,中間遇到週六日,那兩天不算在 8 天裡面。所以 8 天喪假實際上可以涵蓋將近兩個禮拜的時間。
Q3:同居伴侶的父母過世可以請喪假嗎?
依現行法規,喪假的「配偶」是指法律上有婚姻關係的配偶。如果只是同居、沒有登記結婚,配偶方親屬的喪假就無法適用。不過有些公司的內部規定可能會比法律更寬鬆,建議先問人資。
Q4:公司可以要求提供「關係證明」嗎?
可以,但只能要求合理的文件。訃聞、死亡證明書影本、或戶籍謄本都是合理的範圍。如果公司要求過於繁瑣的文件(例如要求公證),那就不合理了。
